山西法治报大同讯(赵欣 通讯员刘静近日,大同市公安局云冈分局新平旺街派出所接到市民孙女士报警称,其13岁的儿子在中午放学后乘坐私人校车回家途中,与司机发生冲突,孙女士儿子的嘴角被司机打伤后,未到家的时候司机就将孩子赶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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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旺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民警了解到,因司机前一天给报警人孙女士打电话说其孩子的一些事,导致当天孙女士儿子带情绪与乘坐校车司机发生口角,被司机拉扯几下拉下车,司机未将孩子送回家,生气的孙女士报了警。民警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报警人孙女士认识到孩子不应该与校车司机顶嘴,司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推搡孩子,更不应该将孩子放下车,司机给孙女士赔偿道歉,双方同意调解。

责任编辑: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