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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癌” 救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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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和“宫颈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4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两癌救助

什么时间申报?在哪儿申报?怎样申报呢?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什么叫“两癌”

“两癌”指的是乳腺癌和宫颈癌,其他的癌症不在此救助范围。

什么人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且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县(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符合以下四项条件其中之一的低收入妇女。

四项条件:

❖1. 低保对象;

❖2. 特困人员;

❖3. 易返贫致贫人口;

❖4. 支出型困难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注:往年已经获得“两癌”救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什么时间截止

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

申报流程

1.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2. 乡镇、街道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各县(区)妇联

巴州区妇联:周女士,联系电话:0827-5223329

恩阳区妇联:张先生,联系电话:0827-3369280

南江县妇联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827 -8222438

通江县妇联:熊女士,联系电话:0827-7221333

平昌县妇联:王女士,联系电话:0827-6222059

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模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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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3.病理图文报告和疾病诊断证明书、治疗发票(如没有办理报销,可在备注栏进行备注)、出院证明的复印件;

4. 低保、特困人员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明、特困证明等;

5. 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需提供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