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胡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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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等方面的关键支撑作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逐项破解制约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的堵点难题,全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事前,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登记主管机关作用,事前优化准入,与审批部门建立审管协作机制。厘清职责分工和协作事项,优化处置流程,有效解决群众身份“被冒用”、住址“被登记”等急愁问题,审批部门依据投诉举报和监管反馈信息撤销登记1.1万户。该机制被市人大立法,制定《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在全市实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会同审批部门研究审批管控措施,在优化登记流程的同时加强审批质量管控,拉高信用“初始线”,规范市场准入。

事中,加强部门协作共治,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协作,升级市财源数字化基础管理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应用。联合市委政法委印发《济南市市场监管与数字社会网格体系融合工作方案》,将市场监管工作纳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建立联防联治网络。部署1.9万名经济网格员对未年报的企业开展集中上门指导,加强帮扶,减轻基层监管所压力,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事后,延伸试点应用,先行先试强制注销,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济南市为全国首批强制退出试点城市,对5169家企业实施“强退警示”,对1261家企业发出拟“除名”公告,向社会公示预警,督促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为进一步推动债权债务清理,释放名称等社会资源,创设府院联动强制注销机制,联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公益清算强制注销,101家企业依法院裁定完成注销,彻底退出市场。改写了以往经营主体不主动清算、监管部门无制约措施的局面。

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警示,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对连续2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等法定义务的市场主体,依法标注“强退警示”“除名”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政府网站公示,向社会发布提示预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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