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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局、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商务局5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

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不仅能够让各类低效用地得到有效利用,更能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让整个城市更具焕新活力。

那么,在实施意见中,最值得关注的政策干货有哪些呢?我们选了三条明确的政策调整,涉及容积率转移平衡、土地供应方式、自有存量土地改造三个重大方面,请看——

一、支持容积率转移平衡&实施容积率奖励

1、经营性建设用地采取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可结合城市设计、产业发展、返迁安置、保留建筑、职住平衡需求等,采取带方案出让。

2、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可分期缴付,首次缴纳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剩余价款缴纳期限不得超过1年,分期付款的不计收利息。

支持容积率转移平衡,这一举措突破了过往城镇旧改中原有规划指标不再符合城市发展格局的局限。

不但提高了城市旧改的实施效率,有效更新了城区建设用地,更为土地资源带来了全新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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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追湾-望平街城市更新

二、优化土地供应方式

1、纳入城市更新单元内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用地容积率,在历史城区外核心区住宅用地容积率可按不大于3.0执行,历史城区外一般地区住宅用地容积率可按不大于2.5执行。

2、在确保区(市)县域范围内经营性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通过编制城市设计,从空间形态、功能需求、交通支撑、公服配套等方面充分研究,原则上可将容积率指标在本区(市)县域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已拆迁或正在拆迁的相同用地性质的未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中进行转移平衡(特殊情况下,报经市政府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转移平衡),并按程序同步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但历史城区外,核心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8.0,商住混合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6.0(其中住宅部分容积率不大于3.0);一般地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4.5,商住混合用地最高容积率不大于4.0(其中住宅部分容积率不大于2.5)。从严控制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向成都市二环路以内转移。

经营性建设用地采取带方案出让,有利于土地使用的一体化融合发展,片区更新的兑现程度也将更为优化。

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可分期缴付,也降低了社会资金进入旧改建设的门槛,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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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内管线电缆全部清理并统一规划停车位

图据成都发布

三、支持自主改造、再开发,让土地建设“跑”起来

《关于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支持自有存量土地自主改造、支持企业参与再开发、支持以土地储备方式实施再开发、支持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支持利用存量非住宅性空闲房屋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

多项政策支持,积极推动低效用地的土地建设及再开发利用,充分让城市土地建设“跑”起来,低效用地“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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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想星球·107文创园实拍,图据萌想星球文创园

2023年,中央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2023年,成都被纳入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

2024年,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借助城市更新的国家大政方针,或许在未来几年,成都市城中村、老旧城区的更新改造将不断加速,城市在焕新过程中,将会呈现出更多样的丰富性,从而不断为城市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