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如我在诉,念兹在兹。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如我在诉”意识,自觉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威海法院专门组织开展“如我在诉”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置于如我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信访等10余个高频诉讼场景,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切身感受和思考老百姓的所期所盼。即日起,我们将开设“如我在诉”专栏,邀请辖区法院院长和部分干警代表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带动广大干警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事关民心向背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以“如我在诉”之心 扎人事工作之基

威海中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安姣姣

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张军院长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我所理解的“如我在诉”不仅是境界情怀,更是工作态度和责任担当,每一名法院人在自己的工作中都应当秉持“如我在诉”之心。

以“如我在诉”之心深化服务理念。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应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法院的主责主业是立审执,组织人事处的工作就是为主业服务,既要为党组服务,在重大人事工作方面做好参谋助手;又要为干警服务,主动作为,急干警之所急,解干警之所难。作为组织人事处的一员,我将时刻秉持“如我在诉”之心,以服务法院工作大局为己任,发挥职能作用,换位思考,为一线干警提供高效高质的服务保障。

以“如我在诉”之心夯实责任担当。组织人事处担负着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任免、工资福利等工作,涉及每一名干警的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我将时刻保持“如我在诉”的责任与担当,把日常工作当做精品工作来做,把别人的需要当做自己的分内之事,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办事就是办别人的大事”,以真诚、耐心和责任心去对待每一名干警,将心比心去处理每件事,自觉挑重担,努力干成事。

以“如我在诉”之心提升工作作风。人事工作无小事,点多面广线长,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如果没有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出现瑕疵,不仅会影响干警个人,甚至会影响法院的整体工作,因此工作中要时刻秉持“如我在诉”之心,强化“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真抓实干,严谨、细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如我在诉”于细微处

威海中院民三庭四级法官助理

马文姣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在当事人因诉讼进入法院时,法院人应如何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

如我在诉,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贯以同理心、责任感和专业性,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以及时、高效的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但参与案件审理的人员,不仅只有作出裁判的法官,还有贯穿诉讼过程之中每一个环节的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法警等安保人员,都是可以影响当事人诉讼参与感的法院人。

很多民事纠纷都是由小事引起,在当事人带着一腔愤怒进入法院时,我们可以换位思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倾听,多一份理解,也许就能安抚他们的怒火,多一分和气;在当事人满脸疑惑和不解时,我们可以态度温和,多问一句,多解释一点,也许就能实实在在的解决他们的困惑;在当事人苦恼如何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时,我们可以交换角色、亲身试验,逐一告知操作流程,也许就能无形中提升他们的诉讼体验感,减少对立;在当事人为是否调解、上诉而左右徘徊时,我们可以真诚以待,站在他的角度给出我们的专业意见,以真心换真心,也许就能少一件案子,多一分圆满。

如我在诉不是一句空口号,细微之处见真章。每个诉讼环节的法院人都应当把如我在诉的理念细化到各司其职的业务里,在日复一日、环环相扣的工作中,学会换位思考,切实把“如我在诉”理念根植入我们思想行动的指南中。

如我在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环翠区法院张村法庭庭长

陈为良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电影《第二十条》里的这句台词振聋发聩,也警示着广大司法一线干警,即使在日益繁重的办案压力下,也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感知当事人的困难,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回应群众的司法新期待和新要求。

“如我在诉”就是要用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法官作为“法之必行”的推动者,最重要的就是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断寻求案件办理的“最优解”,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如我在诉”就是为群众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如我在诉”意识不仅要在审判环节坚持到位,更应当在其他工作细节上贯彻到底:当群众因对诉讼程序不了解而产生焦躁厌烦情绪时,多耐心安抚,设身处地理解当事人的境遇,引导其按照法律流程进行诉讼;对身处外地难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善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减少群众诉讼成本。

“如我在诉”就是要再多说一点。一纸判决能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心结”,我们都应学习鲍卫忠“三顾茅庐”的精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知群众朴素法感,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既说清法律规定,又讲明事实道理,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让案件真正“了结”,更让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呈现。

“如我在诉” 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文登区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

康慧娟

在妥善处理一起长达多年的金融合同纠纷后,我在日记中写到:在送达的路途上、在与当事人的促膝长谈中、无论是调解还是执行,我们始终坚持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

“如我在诉”要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司法连着民生,每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执行法官,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盯群众急难盼愁,理解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和要求,用心用情投入到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查人找物中,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带着真感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如我在诉”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法、理、情相统一。办好每个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能只靠冰冷的法条堆砌,更应兼具温暖良善的安抚,于法有据、融情于理。既要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执行工作既有温度又有力量。

“如我在诉”还应在案件办理的质量、效果上下功夫,坚决捍卫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可感知的公平正义,不仅仅是司法结论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等文本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司法程序公正高效。要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依法审慎执行,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让生效裁判得到及时兑现,让公平正义得到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