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那大镇解放选区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李爱华调离本行政区;新州镇第三选区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涛调离本行政区;96724部队选区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6724部队原政治委员马小江调离本行政区;东成镇第三选区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金联橡胶加工分公司原总经理杨柯调离本行政区,依照代表法的规定,李爱华、刘涛、马小江、杨柯等4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大成镇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委原常委、市委原书记杨晓和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南丰镇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级干部张广英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市代表职务;东成镇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原主任陈建忠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市代表职务;洋浦三都办事处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都办事处漾月村委会妇女主任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市代表职务;那大镇大同选区选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南鼎略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婷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市代表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晓和、张广英、陈建忠、陈锦妃、董婷等5人的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规定,杨晓和、张广英、陈建忠、陈锦妃、董婷等5人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规定,董婷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2人。

特此公告。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3月28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曾家壮的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8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 江为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王国臣为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勇军的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包 焱的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国臣的儋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3月28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明亮、吴君为儋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8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小丽为儋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施灵敏为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阮 良为儋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羊月晴、陈璐、李伊玲为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柴志军的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润红、黄玲妍的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荣光的儋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佳峰 审核:万善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