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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陕西省蓝田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聚全局之力,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空域管控。

今年以来,先后反制黑飞无人机200架次,批评教育黑飞人员12人,行政处罚2人。3月25日10时许,蓝田县公安局开出自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的首例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与当事人高某某行政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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