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回暖

春耕备耕生产用火增多

清明将至,人们也会通过各种方式

怀念故人,寄托哀思

近日,清远多地公布警示案例

再次提醒

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

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不规范用火等

引发的火灾事件

不仅损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

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清城

在林地边缘点火?罚!

2023年11月1日,赵某在清城区凤城街道沙田社区蛇仔坑游泳时,为驱赶蚊虫,未经批准擅自点燃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后被正在巡查中的凤城街道办事处护林员发现并及时扑

灭,

未引起森林火灾。

经调查核实,火烧地点距离林地边缘约3米。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及《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清城府发〔2023〕6号)第一条、第五条规定,该火情性质属于在森林防火区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凤城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赵某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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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

清明扫墓引发山火

2022 年4月5日上午,连州市居民黄某某在大路边镇某山林进行清明扫墓时,

在没有确定火已经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致使火星复燃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总过火面积1199 亩(79.93公顷)。2022年5月26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连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2月8日,经过连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引发山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万余元。

火星复燃引发森林火灾

2022年3月19日,连州市居民沈某某在九陂镇附近山林扫墓时,

在没有确认香烛已经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致使火星复燃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29.48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7.97亩,过火无立木林地面积97.45亩,过火未成年林地面积45.76亩,过火灌木林地面积46.61亩,过火非林地1.69亩。

2023年6月8日,经连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沈某某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物遭到重大损失,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香烛掉落引发山林失火

2022年4 月5日11时许,连州市龙坪镇凤凰村委会附近发生森林火灾。经多方努力,4月6日凌晨1时许山火最终被扑灭。经鉴定,总过火面积1199 亩(79.93 公顷),其中无立木林地 1060 亩,疏林地面积139 亩。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 2022年4 月5日上午去到上址进行祭祀扫墓活动。期间,黄某某用其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蜡烛和香,并在未确认祭香完全燃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未燃尽的香烛掉落引燃下方的杂草可燃物并引发山林失火。

2022年5月26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连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被依法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年2月8日,经过连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引发山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因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人民币208207.7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过火疏林地范围受灾林木损失人民币23万元,并要求在媒体刊登致歉信进行赔礼道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系失火罪。失火罪的主要特征,在主观上是因为行为人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清城发布 平安连州

整理/编辑:郭晓琼

校对:

王喜闯

编审: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