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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三年了,这笔钱一拖再拖什么时候能还完?”“公司的经营状况你又不是不知道……”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在法官和调解员调解下,握手言和,再续友情。

张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共同成立一家建筑公司,后双方协商将张某名下的股权转让给赵某,赵某支付部分转让款后,剩余款项由赵某向张某出具欠条并承诺到期支付。到期后,赵某仅偿还了部分欠款,张某念在二人多年友情同意宽限时间。后张某多次催要,赵某以各种理由拖欠,一拖就是三年多。无奈之下,张某将赵某诉至法院

双方当事人从昔日好友到如今对簿公堂,搭伙做生意却因公司经营问题和股权转让彼此产生不满和抱怨。法官在详细了解当事人诉求和争议焦点后,提前介入指导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有调解基础,且如果处理不当,将使双方关系更加僵化,影响欠款履行甚至案件执行工作,拉长案件周期。法官联合调解员根据双方诉求和案件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调解方案,从减轻当事人诉累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从情理上劝解双方珍惜多年友谊,从法理上分析责任和义务,讲清法理、讲明道理。最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多次耐心疏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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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用好人民调解、特邀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畅通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前委派+法官提前介入”的方式,加强对诉前调解业务的指导,提高调解员能力水平和质效,做实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来源:贺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