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居男友被收监

女子却拿男友手机

给自己“偷偷”转账

甚至冒用名义申请网贷、

直接拿走他人手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福鼎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

判处该女子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3月初,被告人邓某的男友因犯罪被收监。收监时,男友将其使用的手机交给被告人邓某带回自己家中。几日后,被告人邓某在男友家中居住期间,利用其与男友相处时获悉的手机开机密码及支付宝支付密码,通过支付宝收款码收款的方式,将男友使用的支付宝余额宝账户中的4000元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并提现至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

3月中旬,被告人邓某冒用男友母亲的名义在支付宝APP内申请办理了一笔14000元的信用贷款,而后将钱款全部转入自己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中,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同月19日,被告人邓某再次打开男友手机支付宝,将男友支付宝余额宝账户中的7025.2元转出,用于偿还上述信用贷款。

同年10月,被告人邓某在其宿舍内,趁其同事不在宿舍房间且房门未关,进入房间拿取遥控器时,随手将同事放置在零食架上的一部手机盗走。次日,被告人邓某将该手机交给一手机店准备当作配件出售,后被抓获并追回被盗手机,发还同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文:福鼎法院 廖梦旖

编辑:颜欢媛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卓文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