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该案审理报告中适用条款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第385条不合适,提请室务会研究……”这是近日,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时,既是案件审理室成员又是区纪委监委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成员的李珍珠向会议提出意见。

据了解,2023年10月,区纪委监委结合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梳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名单,由单位统一组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监察官完成公职律师申请,并成立了若干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组成内部公职律师指导团队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该区纪委监委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复杂且争议较大的新情况新问题时,根据案件需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随机指派或者指定一个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介入,就事实证据、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涉案财物争议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讨论指导,提供意见咨询、论证评估,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法有效衔接。今年10月以来,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成员共参与相关案件5件。

“公职律师在审查调查程序、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合法性等方面作出说明和解释,能够精准地把案件顺利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公职律师的参与明显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公职律师“智囊团”的作用还不止于此。该区纪委监委在制定规章制度、整理政策法规学习提纲、撰写警示教育材料前,有关部门都会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在相关法律方面的专业意见。自2023年10月以来,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成员共向相关部门提供意见建议20余条,不仅解决了现实存在的纪法衔接问题,还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