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相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柳城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柳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柳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修正草案)》《柳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

经过分组审议后,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职事项。柳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长青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长青提出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对有关事项和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及时贯彻落实;新任命的同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为柳城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葆、张伟健、王院忠、陶龙鲜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季列席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名单

任命:
魏坤柳同志为柳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韦文武同志为柳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莫晓丽同志为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严威同志为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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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潘多彩 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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