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 记者 吕佳 通讯员 聂朝坤

3月25日,记者从大荔县纪委监委了解到,去年以来,大荔县132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监委会主任在田间地头、项目现场向群众代表述责述廉,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17个,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断规范,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和为民服务意识持续增强。

据了解,大荔县纪委监委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监委会主任“述责述廉”工作方案》,将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灌溉用电、信访问题化解等纳入必述内容,精心设计“访、审、述、问、评、改、用”七个环节,通过“述前访民意找不足、述中解民疑晒干货、述后下清单促整改”等方式,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监委会主任述责述廉,接受质询。

同时,大荔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村级述责述廉与干部作风建设、清廉大荔建设融合推动,以移风易俗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为抓手,拟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试行)》,在两宜镇丰润村试点推行,从程序、规模、标准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全面规范,做实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引导村党员干部向村党支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尤其是加强对村(社区)“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其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遏制各种铺张浪费风气,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此外,大荔县纪委监委还将村级述责述廉工作作为镇(街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镇党委也把评议结果作为村(社区)年度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认真总结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具体事例、典型案例,及时推广述责述廉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到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