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金盾股份(300411)03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请问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吗(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披露的减持公告中涉及的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及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贵公司最近三年都没有进行现金分红,请问这次的减持符合减持新规吗?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披露的减持公告中涉及的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及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贵司上市以来未曾分红,为何今晚公告股东陈根荣减持?不是违反减持新规吗?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披露的减持公告中涉及的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及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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