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消极执行、抵抗执行,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权威,自以为“赖账不还”司法部门无计可施。3月20日,陆川县法院与陆川县公安局联动执行,将一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查控,当天执行完毕案款。 申请执行人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双方达成装修协议 李某却无故不履行】2022年原告林某通过工头介绍与被告李某相识,双方对原告的自建房外墙装修进行口头协商,总价约为34608.6元,双方约定工期10天左右,定于2023年1月22日完工。原告支付23500元预付款给被告。被告运来了仿石漆、抗裂砂浆材料放在原告家中后一直未施工,在原告催促下,被告仍不按约定的时间来装修外墙,原告与被告通过微信、电话协商,被告口头同意退还预付款给原告并清理运走被告堆放在原告家中的仿石漆、抗裂砂浆等材料。但被告未按实际履行双方约定,原告多次催收未果,于2023年7月1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一、解除原告林某和被告李某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二、被告李某返还装修款23500元给原告林某;三、被告李某向原告林某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方法:以23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55%计算,从2023年7月19日计至本息付清之日止;四、被告李某清理运走堆放在原告林某一楼家中的仿石漆、抗裂砂浆材料。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名下无财产并“躲猫猫”】执行过程中,陆川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李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亦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承办执行队伍采取查封、冻结等多项执行措施,然而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陆川县法院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和限制高消费。经执行局法官多番催促,李某只是口头答应履行判决义务,实际上以“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也没辙”为由,一而再、再而三地耍赖不履行义务。

经调查,被执行人居无定所,且拒接法院电话躲避执行,该案一度陷入僵局。查人找物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题。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是家常便饭。

【法院与公安联动揪出“消失的他”】3月20日早上,执行局李创副局长办理好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审批手续,制作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人信息等材料直接送达了公安局乌石镇派出所,并向派出所民警反馈了案件执行情况,要求联动执行、协助拘留被执行人。下午3时,李创接到公安局乌石镇派出所电话,称布控的被执行人已被其控制。李创第一时间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前往派出所,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李创将被执行人押解到法院,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林某到现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处罚措施,进一步督促执行,从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双方协商过程中,申请人林某同意减少部分执行标的但要求李某一次性履行完毕执行标的20000元。李某当即联系亲戚朋友借款,但是朋友存的定期、现无法取款,要求第二天履行。申请人表示不同意,被执行人也拿不出担保等可行办法。眼看执行和解不成,李创仍没有放弃执行和解,继续鼓励被执行人争取借款归还被执行人,“拘留后仍需履行还款义务,而且司法拘留对你的信用都有影响,为了万把块拘留15天不值得。”李创积极为被执行人争取筹款时间。一直到晚上七点,被执行人李某的朋友到场给付了执行费受理费并协助履行完毕执行款,李某和朋友清理堆放在林某家门口的建筑材料后,对之前逃避执行的行为表示后悔。至此,该案在法院和公安联动执行下,当天履行完毕,解决了执行难问题。

此次联动执行,在法院和公安机关的通力合作下,取得了很好效果,充分彰显了陆川县法院破解执行难题,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力度。陆川县法院将不断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加大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的力度,攻坚“骨头案”、“钉子案”,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陆川法院

转发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