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维护黄河风情线生态环境秩序,减少空气污染,有效防范火灾隐患,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明节”严禁在黄河风情线焚烧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黄河风情线景区沿线为禁止焚烧祭祀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黄河风情线沿线步道、河(洪)道、滩涂地、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随意焚烧纸钱、摆放香烛及祭祀品等。

兰州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将进行全线巡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严格按照《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潇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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