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我校,共谋发展。(详情请登录:https://www.hebeu.edu.cn/xxgk/xxjj.htm)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等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工作积极适应能力强,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强。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人才类型及待遇

  相关说明

1.本公告中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成果,应届毕业生为近3年取得,非应届毕业生为近5年取得。

2.学校为引进人才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

3.各类引进博士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8年;可根据学校政策申报校聘高级职称,解决配偶工作;人才待遇以实际签订的引进协议为准,涉及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均为税前待遇。

4.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5.学校有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全面保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考察。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考察。

3.体检公示。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和各单位工作人员将全年无假日为您提供全天候应聘咨询服务。

1.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9025

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2.各教学科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