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被查获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可偏有人心存侥幸、藐视法律

一而再、再而三

凭一己之力成了名副其实的

酒驾“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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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和县交警在文昌路开展整治时

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刘某疑似酒驾

面对酒精测试仪

刘某屡次故意不配合吹气

企图拖延时间

在民警多次警告下最终测出

酒精数值为206mg/100ml

涉嫌醉驾

 酒驾“钉子户”!马鞍山这名男子屡教不改三次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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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钉子户”!马鞍山这名男子屡教不改三次酒驾被查!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刘某此次已是第3次酒驾被查。

刘某第1次酒驾

于2016年4月14日由于醉驾被查,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刘某第2次酒驾

于2017年7月二次酒驾,判处拘留13天并处罚金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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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第3次酒驾

此次是刘某第三次酒驾,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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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再次违法酒驾上路

都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

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

要牢记法律 遵守法律 敬畏法律

切莫心存侥幸

妄想逃避法律的制裁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引以为戒 警钟长鸣

来源:马鞍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