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交通大队事故认定书没写清楚

武汉大学樱花大爷康强

第420119420240002110号

连名字都写错,

把康强写成唐强。

地点写错,

卓刀泉北路风光村过了一棵树,

写成东湖南路杨波们。

没有写行人在人行道上中间走。

搞错了。

汽车是在人行道上把人撞了。

只说是右边前行,

混淆成在机动车道右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