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征地拆迁行为时有发生,作为老百姓都会以为全部都是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但是有些征地拆迁的行为而是由某房地产开发商或者村委会等民事主体与老百姓签订协议,这里面就和大家所认识的传统的征地拆迁行为大不相同,有何区别呢,那么下面就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征地拆迁与协议搬迁的含义及区别?

征地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行为征收,是由政府来主导的,一般来说,被拆迁方无法拒绝,拆迁过程也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进行约束,需要遵循《土地管理法》或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协议搬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协议拆迁一般是由民事主体来进行的,不具有强制性,不受行政法规的约束,有很大的灵活性,主要是搬迁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协商一致,从而对其房屋进行拆迁。(需要说明,协议搬迁并没有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而是来自实践中征收部门的创举,所以对其进行界定尚缺理论界的总结。从法律上说,对“搬迁”而言,根据行政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行政机关首先要有其具备实施“搬迁”的法律依据,而实际上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并不存在“搬迁”的具体规定,这一点也为诟病)

(1)从主体上来说,签订主体更加广泛。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征收安置协议的签署主体是比较严格的,而在签署协议搬迁问题上,主体非常复杂,例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有参与进来进行签署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关于是否适用征地的前置程序问题。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此外还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流程。如果是征收安置补偿,因为对程序要求比较高,所以可以从征地公告、审批流程、一书四方案等等角度去审查。但如在协议搬迁情况下,基本不会考虑这些问题,所以在具体维权中,对协议搬迁如采用土地违法举报、征地公告、未批先征等角度去维权,往往没什么效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总的来说,协议搬迁只要双方就拆迁达成一致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拆迁了,没有太多繁琐的程序,对于拆迁一方来说省时省力,但是对于被拆迁方来说,缺少了法定的程序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能会被肆意侵犯,而得不到保障,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