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我国西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多年来经济发展一直走在西部各省区的前列,虽然排名比较靠后,在全国排在第21位,但这只是经济总量的排名,如果按照人均GDP来排名,内蒙古的排名还是比较靠前的。

我曾经多次去过内蒙古,我们公司从2010年开始,就在内蒙古投资建厂,亲眼目睹了内蒙的发展变化,每年我都要去内蒙古出差几次,每次都能感受到内蒙古的巨大变化。内蒙的经济发展了,但内蒙古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规定,从制度层面并不那么完善,与内地的多数省区市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内蒙古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主要是在《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体现,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享受1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牧民独女户夫妻每月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从内蒙古的这个奖励规定来看,政策重点是向农牧区倾斜,这也是内蒙古的一个特点。城镇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是由所在单位负责,城镇无单位的居民和农牧区居民是由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分级负担。从制度上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能够得到兑现。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在《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旗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奖励标准。从这个规定来看,由于从自治区层面没有具体的规定,退休时是由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这个由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奖励到底该怎么奖励?从措辞来看使用了“应当”两个字,应当的意思是单位愿意就给予奖励,不愿意就无法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可能会得到奖励,而一般民营企业,可能就无法兑现奖励。

另一个措辞是适当,由于这个适当没有明确的标准,多少钱才能算适当?1000元适当还是5000元适当?由于过于原则,再加上相关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即使用人单位想奖励也无法奖励。毕竟单位领导要面临今后的审计风险,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让基层无法操作和执行。

为了找到相关的政策依据,我浏览了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的官网,基本上没有找到有帮助的答案。

在卫健委回复《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0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内蒙古从2005年开始,全面推广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夫妻每人每年奖励960元。对于农牧区独生子女户或是双女户家庭的奖励政策是完善的。

对于城镇计划生育家庭60周岁以上的奖励扶助制度国家层面目前没有做制度性的安排,所以内蒙古也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收集了解其他省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相关调研测算,研究提出我区的政策建议,报自治区政府研究。

从这个回复来看,目前内蒙古城镇独生子女家庭还没有具体的奖励政策,至于下一步是否会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综上所述,按照《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目前内蒙古的独生子女父母除了在独生子女14周岁之前,城镇居民家庭能享受到每月10元、农牧区家庭的能享受到每月20元的奖励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还无法享受到相关的奖励待遇。农牧区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岁后能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