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4月1日起,湖南正式进入今年汛期。今天,长沙市防办发布汛情提醒,4月1日至2日长沙有强降雨过程,局地7~9级雷暴大风,各地要高度戒备,加强防范应对。

汛情提醒指出,据气象部门预报,4月1至2日,我市有一次暴雨、局地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40~80毫米,其中宁乡北部、望城北部、长沙县北部、浏阳北部可达100~150毫米;最强时段出现在4月1日晚至 2 日白天,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局地伴有7~9级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3~6日,受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8~10℃,持续阴雨天气。据水文部门预测,我市“一江六河”有一次小的洪水过程发生。湘江水情总体平稳,长沙站水位涨幅0.5至1.0米;2日至3日,“六河”水位小幅上涨,涨幅较大的是捞刀河、浏阳河、沙河、龙王港,控制站涨幅1.0~2.0米;圭塘河、白沙河、金井河、南川河等河流水位涨幅可能超过2.0米。

汛情提醒要求,当前已进入汛期,各地尤其是宁乡市、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等预报有大暴雨的地区要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强化预报预警、巡查防守和叫应提醒,遇暴雨红色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宁乡市、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要加强相关乡镇(街道)夜间强降雨调度,严格落实避险转移机制。需重点关注山洪易发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高边坡、深基坑、城市易涝点、农业大棚、高空作业、户外广告牌等高风险区域,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加强宣传、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加强防范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特别是在建涉水工地,一定要做好边坡支护、监测巡查、防大风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地安全。

何为入汛?根据国家防总要求,每年3月1日起,当连续3日累积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的雨区覆盖面积达到15万平方公里时,即满足入汛条件;同时,任一入汛代表站的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也视为满足入汛条件。当上述雨量和水位两个条件中任一条件得到满足时,当日即被确定为入汛。据气象预报,当前,湖南降雨不断,未来几天雨日雨量还将增多。

来源:掌上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