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2024年第三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分别是:

其中,衡水部分→

七、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衡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在衡水市开发建设的某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第三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的规定,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衡水同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