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防严控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连日来,阜阳市颍上县鲁口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飞鹰”行动为抓手,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四员”作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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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药品安全检查。沈云鹏摄

当地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药安委及药品安全“四员”的作用,履行“哨兵”职责,全力构建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将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到最基层,覆盖到全区域。镇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具体安排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镇药安办协同市监所、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及零售药店等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翻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是否从正规渠道购入,是否留存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等材料,是否严格落实进货验收、人员健康管理、定期查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说明书或标签标示要求,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未经注册、不合格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向卫生院医护人员以及村(社区)卫生室和零售药店负责人宣传“飞鹰”行动以及药械质量安全和违法违规经营处罚标准等知识,提醒和教育药品销售人员要诚信经营,严禁出售假劣药品。截至目前,已实现对全镇1家卫生院、8家村(社区)卫生室、4家零售药店的全覆盖式监管;对于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当地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飞鹰”行动,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及零售药店等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药品安全全民共治良好氛围,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沈云鹏、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