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消息,金融界保险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4版)(下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包括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大部分,共94条。相较2023年,共有2条删减,6条新增,2条修改。

1、“负面清单”删减的2条内容在产品设计和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使产品的个别不同交费年期的年交费率调整为一致水平,存在误导销售隐患;

②增额终身寿险的利润测试投资收益假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①健康保险的既往症未明确表述为“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的疾病”;

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时间通过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报送产品停止使用报告。

③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人为干预费率正常水平,存在误导销售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

④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定不合理;

⑤同一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时采用的精算假设及利润测算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同时缺乏管理手段,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⑥养老年金保险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

3、“负面清单”修改的2条内容均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

①2023版“增额终身寿险的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在2024版调整为“保险产品的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明显偏低”;

②2023版“终身寿险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采用的生命表与《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23)>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不一致”,在2024版调整为“保险产品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采用的生命表与《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23)>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不一致”。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