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们在部队当兵,能够立个功真的还是不容易,三等功不容易,二等功一等功就更难。但是,大家知道我们现在的这个功勋体系很完善。部队立了功,地方有喜报,还给你一个“功臣之家”的牌匾等等。

以前我们在部队立功呢,有时候一些地方做的好一点,有时候做的差一点。比方说我立了三个三等功,家里边也没有喜报,还更不要说功勋牌匾了。特别是我们军官,往往都没有这些东西。士兵有可能还好一点,当义务兵立个功,家里边应该有喜报。反正我没有喜报,真的很遗憾。那三个三等功,我父母也没有看到过喜报,更不要说把“功臣之家”的牌匾送过来了。

但是,立功的这个证书和证章,包括你的档案里边要装有立功的证明材料,那是一定要有的。特别是我们如果在部队退休,要享受自主择业,或者现在的自主择业及退役的战友,或者说我们有些转业安置,需要根据你的档案来加分的,占有这个立功的一些证明材料是必须要具备的。就是你的立功表在档案里面一定要有,否则就是无效的。一个是处分要装档案,一个是立功也要装档案。要不然该扣分的不扣,该加分的不加,大家都很冤枉。

但是,很多年前,你说六七十年代立个功,你现在给你发个功勋牌匾,真的没有必要。我能够理解老兵的这个心情,那我们也是在部队十多年,立过几个三等功,回到地方感觉也没什么用。除了有时候翻翻这个证章,还是一个三等功,对吧?真的没有必要想那么多。大家对此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