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叫赵志成,1992年的时候,我二十一岁。
那时我跟了一个家乡的民间杂技团,到处游演,然后收到一份报酬维持生计。
这个杂技团是一点也不正规的。
领头的,是一个魔术师,他已经四十多岁,留着一头的长发,从背后看就像个女的,而当人们从正面看他时,却看到他嘴上的胡子。
我们都叫他刘哥,是他带着这个杂技团走南闯北,到处卖艺,从而让团里的十多号人,都能领到一份工资。
当然,他得到的那一份收入,是最大的。
是他组织整个团的运作,从收钱的人员以及表演的人员,都是他管理以及指导的,如果没有他,我们这些农民出身的人,都不知道,还能凭这样的表演,来挣一口饭吃。
我其实在初中毕业后,一直四处打散工,没有正式工作,并且觉得谋生真的很难。
幸运的是,我父母认识这个团里的一个人,因此可以通过这个人,介绍我给刘哥,让我留在这个团里学杂技表演。
当时刘哥相当和气的鼓励我,学东西千万不要怕吃苦。
我心想这些年来我最怕的就是没事做,挣不到钱给父母,让父母唉声叹气,我哪里会害怕吃苦呢?
结果,我真正学这些杂技的时候,才知道这真的够反人性,刚开始的时候,痛得我起床都不能走路,后来才逐渐的练出了一些本领,能真正的表演。
如果我重新去选择,我绝不会学这种杂技的,真的很苦很苦,但我又回过头来想,如果不学这个,我能做什么,能靠什么样的技能谋生?
因此我其实还是感谢刘哥,给我这么一个学习的机会。
而他带着我们一伙农民,四处跑来跑去,让整伙人都赚到钱,估计他这个老板,获得的利润,是我们全部人的收入总和还要多,我们也是心服口服的。
毕竟他真的就是老板啊。
没有他这个老板,我们连靠自己本事混口粥吃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杂技团,运作模式也很简单,当然那仅仅是在九十年代的时候行得通的,现在估计也得被相关部门视为非法表演的。
我们通常是跑到一个城乡结合部,找块空地搭个帐篷,然后就用我们的一辆货车,跑到外面去宣传,说这天晚上将在什么地方,有表演看,欢迎大家来看。
那时的外出务工人员,都是没什么娱乐节目的,他们都会在当天晚上找到我们的这个帐篷,我们在他们进这个帐篷之前,收他们五块钱或八块钱的入场费。
他们那时的平均工资,估计也就是八百至九百元吧,因此五块钱或八块钱,就能看一场表演,其实是他们不会觉得贵,并且是求之不得的。
正因为这样,我们无论跑到哪里,都能获得不少务工人员的支持,收获他们作为观众的掌声,他们给个入场费,也是心甘情愿的。
在表演节目方面,刘哥也很懂得安排。
他作为魔术师,是在最后的那个时刻出场的,通常是搞半个小时左右,而前面有好几个节目,其中有我们这几个年轻的杂技员表演踢碗之类的杂技,再就是训猴戏,再接着就是几个年轻女性的舞蹈。
当然,这些女舞蹈员的衣服以及着装,是要适应那些务工人员的口味,有些风骚。
女舞蹈员一共是六个,有时候是七个。
其中一个就是刘哥的女朋友,她已经三十六岁,但一直没有跟刘哥结婚,我也不知道她跟刘哥是怎样的一种微妙关系。
而另外的几个当中,有三个已经结了婚,其中只有两个还没有结婚。
我对这没有结婚当中的一个,梁芷霜,是产生了感觉,她的外貌以及身材,都是我喜欢的类型,白白胖胖的,笑起来也特别的甜美。
可梁芷霜其实是比我大三岁的。
她的思想也比同年龄段的我们,要成熟一些,或许是因为她的童年经历吧。
她家里的情况,比我们这些贫民家庭还要更惨一些,她父母都先后在她年幼的时候去世,是她的姑母,养大她,并且送到这个杂技团来。
我刚来这个团学艺的时候,梁芷霜就像个大姐姐般,对我很关心,在我渴了的时候,帮我冲水喝,并且还在我练得相当累以及痛苦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来鼓励我,要坚持,不能放弃。
我逐渐对她这个大姐,产生强烈的情感。
并且我知道,她是没有对象,她那时已经二十四岁,对一个女青年来说,当时的年代如此一个年龄,就不算小了,应该是谈婚论嫁的时候。
可我从刘哥那里得知,其实追梁芷霜的男性,是不小的,在我们杂技团里,有一些不是表演的工作人员,他们也喜欢梁芷霜,从而向梁芷霜示爱的。
但梁芷霜都婉拒了,她究竟是不想这么快结婚,还是不想谈这个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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