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祭祖、焚香烧纸等活动增加,商业促销、观光旅游活动迎来高峰。当前又正值季节转换,大风天气多,火灾风险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本行业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街道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清明节期间火灾易发多发的规律特点,提前谋划、靠前部署,加强针对性防范措施,全力抓好火灾防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野外烧荒焚烧秸秆、明火祭祀等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压实各方责任,严格火灾防控。针对清明节期间民间祭祀、动火频繁的实际,各街道要切实发挥基层末端执法打击威慑作用,坚持以查促改、真抓实改,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督促、倒逼各场所持续抓好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各行业部门要强化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组织对高层建筑、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娱乐场所、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场所以及物流仓储等区城性火灾隐患进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各单位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野外用火警示,要组织在单位场所明显位置和公墓、陵园、寺庙、景区等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要广泛组织宣传员、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文明祭祀,特别要防范祭扫时产生明火引燃周边树木等可燃物造成火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火灾特点,调整充实执勤灭火力量,强化装备器材维护保养,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响应能力,切实从人员、装备、训练上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响应,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
西安市阎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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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暖阳
校对:杜飞
审核: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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