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3)苏1323民初3562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吕士明、张锦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吕士明张锦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日

本院在执行(2023)苏1323民初3577号民事调解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张前学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前学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