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即食鲜切水果操作人员必须取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操作前规范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4月2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鱼水路一家水果专卖店检查时提醒告诫该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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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果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自3月27日起,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即食鲜切水果销售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水果专卖店、商超等经营主体,围绕即食鲜切加工的水果品质、制作环境及制作过程、标签标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从事即食鲜切水果制作的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要求从业人员操作前规范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检查用于即食鲜切水果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是否专用,并定期消毒,场所卫生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GB 316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要求即食鲜切水果,应当天制作,当天销售,不得重复利用,贮存温度全程不得高于5℃。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为经营者认真宣讲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鲜切水果经营主体80余家,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15个,现场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整改到位。

下一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规范鲜切水果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督促即食鲜切水果销售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好群众的“果盘子”安全。(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章和开;记者:胡毅; 编辑:邱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