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显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建设填海工程的违法行为连收四张罚单,罚款累计7552.44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5号”、“(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6号”、“(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7号”、“(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9号”行政处罚公开表均显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建设填海工程,其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责令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的罚款。

“(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5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对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820.04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6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对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24.91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7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对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110.05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津)规资执(海洋) 处罚字﹝2024﹞第009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对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97.44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罚款总计7552.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