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科技巨头华硕与美国专利技术公司ACQIS之间的专利诉讼案在美国德州联邦法院有了新的进展。

据外媒报道,根据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的陪审团于当地时间22日做出的判决指出,华硕在制造和销售电脑零件上侵犯ACQIS LLC2项专利,必须向ACQIS LLC赔偿1800万美元。

资料显示,1998年成立的科技专利授权公司ACQIS LLC,在2020年10月向法院提告,指控华硕制造和销售的产品侵害其专利,包括Zenbook系列、Chromebook以及ROG笔电。

陪审团裁定,华硕所生产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服务器和主板等电脑相关硬件零组件,其中使用的“中央处理器、內存及数据安全科技方法”,侵害ACQIS公司2项专利,专利号分别为9529768和8756359。

陪审团认定,ACQIS公司这两项专利有效。华硕则认为这些专利缺乏足够书面描述,导致他人无法了解并复原这些发明形式,然而华硕主张遭驳回。陪审团也表示,华硕并非刻意侵害专利。

ACQIS LLC委任律师表示,ACQIS LLC感谢陪审团认定该公司遭侵害的专利有效,并要求华硕支付授权金。

华硕26日深夜公告表示,已征询法律专家与专利专家意见,将循法律程序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权益。

近两年,中国企业在海外涉及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量、涉诉企业数量以及“337调查”涉及的中国企业数量均有所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研发投入能否转化为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所以,各企业要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提前做好知识产权规划和布局。

目前,企业之间的专利之争不仅仅是知识产权问题,而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