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合理,请立即整改。”日前,兴安县纪委监委成立农村“三资”管理专项监督小组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委(社区)开展监督检查,在崔家乡高泽村委发现该村委将村集体林场承包给个人,年承包租金明显不合理,损害了村集体利益。监督小组立即将问题反馈至该村委,要求村委立即整改,并督促乡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该村委立行立改,通过积极与承租方协商,将年承包租金上涨了三分之二,并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该乡纪委督促全乡8个村委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并认真学习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方面的政策,切实守护村集体的“钱袋子”。
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选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腐败和作风问题等16个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牵头统筹农业、卫健、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重点职能部门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以常态长效整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专项整治方案选准整治切口、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明确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完善机制等实施步骤,有效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采取调研督导、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在专项整治中查摆的问题与制度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促进问题处置与督促整改有机结合。专项整治以来,针对社会养老待遇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漠川乡13个村委经济合作联合社出资成立的公司管理经营不善等问题下发监察建议23份,督促完成整改问题32个,完善制度10余个。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把查处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持续保持高压震慑,对涉及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坚持精准研判、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问题典型、情况较复杂的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质效。2023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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