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原副主席、民革衡阳市委原主委、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谢肃(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谢肃简介

谢肃,男,汉族,1965年8月生,湖南耒阳人,大学文化,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曾任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副主席、民革衡阳市委主任委员(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24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谢肃作出逮捕决定;3月,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85.09-1987.08 吉林财政学校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生

1987.08-1989.07 吉林省一建公司三处成本员

1989.07-2000.02 耒阳市建设局城建股股长(1994.09-1996.07 长沙政治学院政治工作专业函授大专班学员)

2000.02-2002.05 耒阳市建设局局长助理(2001.08-2003.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员)

2002.05-2003.01 耒阳市建设局副局长

2003.01-2003.05 耒阳市政协副主席(兼)、建设局副局长

2003.05-2010.06 耒阳市政协副主席(兼)、规划管理局局长

2010.06-2010.12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2010.12-2015.04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民革衡阳市委主任委员(兼)

2015.04-2017.01 民革衡阳市委主任委员(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7.01- 衡阳市政协副主席、民革衡阳市委主任委员(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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