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坟山和地上物公告

因太平至平福二级公路 (太平段) 配套建设项目需要,需对项目配套建设用地范围坟山和地上物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太平至平福二级公路 (太平段) 配套建设用地位于太平至平福公路沿线,涉及太平镇石夏村、大坡村、新雅村(界址是公路两边沿线,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村委或太平至平福二级公路征地项目办公室)。

二、清理期限和补偿标准

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农作物、林木及坟墓,必须在2024年4月21日前自行清理或迁移,清理或迁移坟墓前请与太平至平福二级公路征地项目办公室或村委联系,进行现场核定和登记备案,有关补偿标准按照相关征地文件执行。逾期不自行清理或迁移且不进行备案的,视为无主物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 太平至平福二级公路征地项目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4-7602147

特此公告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来源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文字:镇项目办

编辑:黄鉴鹏

审核:欧定文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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