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仍有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对酒驾醉驾问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既反映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也折射出部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近日,湖南安化县纪委监委牵头召开酒驾醉驾问题集体约谈会,对2023年发现有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4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和加强人员管理。

今年以来,安化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饮酒驾车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为引导党员和公职人员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该县纪委监委在“安化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发送拒绝酒驾倡议书,在各级各部门的广泛转发下,阅读量达1.1万余次。引导各级各单位组织签订《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6705份,强化纪法意识和底线思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宾馆、饭店等住宿餐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标语,倡导全民抵制酒驾、劝导酒驾。

坚持日常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形成严控高压态势。安化县纪委监委强化协调联动,督促公安机关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夜勤轮查等方式,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筛查酒驾醉驾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认为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律按规定进行移送。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关于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实行“三个一律”的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迅速处置、快查快结,除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的责任,并对行为人分管领导、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监督该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问责。据统计,2023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54条,追究领导责任66人次,诫勉单位“一把手”10人次。

此外,安化县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以来通报曝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6期。并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庭审等举措,压实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常态化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文章”。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纪行为背后折射的是作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一案双查’和‘四个查清’,深挖酒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参与酒局饭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组织者、参与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安化县纪委监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凤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