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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部门:蓬安县清防救援大队

案件名称:蓬安县风情酒店

处罚事由:蓬安县风情酒店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四百一十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及其文号:罚款四百一十元整,蓬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9号。

作出处罚部门:蓬安县清防救援大队

案件名称:蓬安县黄牛道汤锅

处罚事由:蓬安县黄牛道汤锅店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执法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四百一十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及其文号:罚款人民币四百一十元整,蓬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

来源:南充消防 声明:转载出于宣传服务广大市民、弘扬正义、正气、警示之目的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本平台,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