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女友订婚,为考验女婿,丈母娘假扮妙龄少女与男子热聊,却不想在结婚前夕,丈母娘邀请女婿约会,打赌女婿人品,结果太令人意外。

(消息来源:北青网、时点新闻)

两年前,林女士在公司认识了差不多背景的周先生,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两人相见如故,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聊不完的天。

不久以后,在同事和朋友的撮合下,林女士和周先生互通了心意,成为了男女朋友,恋爱两年还是非常幸福。

两年以后,差不多也到了两人谈婚论嫁的年纪,林女士也被自己的男友所感动,随即决定与他共同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礼被提上日期,周先生将彩礼钱拿给了林女士的父母,并且还为两人的婚礼准备了一场盛大的订婚仪式,让林女士分外感动。

不过在一众亲朋好友中,却有一人有些闷闷不乐,那就是林女士的母亲。

林母活了四五十岁,见惯了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对周先生的为人有些怀疑。

这并未丈母娘空穴来风,而是在不久以前,周先生曾来到林家做客,因为工作需要,使用了林家的电脑,却不想丈母娘偶然间看见了他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他与多位女子的聊天信息非常暧昧。

女儿在订婚仪式上的欢笑让林母心生刺痛,不过她也并非什么无理取闹的人,不会因为这一段聊天记录就否认周先生爱女儿的心,她要亲自测试一番才行。

很快,林母创建了一个社交账号,伪装成年轻漂亮的女性添加女婿好友。计划刚刚开始第一步,周先生很快就回应了好友申请,并且和林母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聊到合适的时间后,林母曾询问过女婿“是否有女朋友”这样的问题,本以为女婿会说出自己即将结婚的喜讯,却不想他竟告诉自己,“我还单身。”

女婿的回答令林母非常愤怒,随即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女儿,不过在女儿看来,这点言语完全不能说明什么,毕竟有谁会将自己的事情全部属实地告诉陌生网友呢?

于是为了测试周先生是否对林女士忠诚,林母决定约他奔现,并且和女儿打赌,认为他一定会上钩。

林女士则不这么认为,在她的眼里,周先生是非常爱自己的,是绝对不会和一个陌生网友赴约。

然而消息刚刚发出去,周先生就爽快地答应了,似乎非常期待与林母伪装的女网友见面。

林女士略微有些尴尬,不过她还是不愿相信这一事实,对着母亲讲道:“他是个老实人,即便是答应了,到时候会不会来难说。”

可令林女士失望的是,周先生赴约了,甚至还专门精心打扮了一番。

另一边,周先生坐在指定地点,非常期待女网友的到来,却不想不久以后,远处走来两个熟悉的身影,让他顿时呆愣住,不知道该如何向女友和丈母娘解释。

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自己是跳进了丈母娘设下的圈套中,只是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本案说法:

1.《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林母未经周先生允许,查看其社交账号内容,其实是可以视作对周先生私密活动的窥探,侵犯了周先生的隐私权。

2.《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周先生与林女士即将踏进婚姻的殿堂,周先生应当秉持婚姻双方互相忠实的原则,但眼下双方关系破裂,周先生可以要求林女士返还彩礼,双方解除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