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4月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7项违法违规事实,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温岭农商银行)被罚款220万元,时任浙江温岭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施嘉辉、王丰、王浩列被警告。
据悉,浙江温岭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履职;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挪用于购买土地;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作承兑汇票保证金;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风险。
浙江温岭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06-15,法定代表人为陈波,注册资本为11.99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按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该公司大股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34%。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浙江温岭农商银行营业总收入为27.73亿元,同比增长19.42%,净利润为5.62亿元,同比增长4.66%。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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