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3日消息,同心县元正工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被吴忠市同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同心县元正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项《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公路管理部分)第三十六项“一般”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同心县元正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构成了违反公路法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告,同心县元正工贸有限公司被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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