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追求刺激的同时还是要多想想后果。——周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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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犯罪行为也在不断变化,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这一特点,所以其往往伴随着一些犯罪行为的出现而不断完善。

在法律的发展变换过程中,有一种罪行是始终恶劣,并且为法律所绝对不能容忍的,这便是强奸罪。

强奸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可以说,这一主观行为是强奸罪名当中最为基础的,由其衍生出来的,还有轮奸、强奸幼女等。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难道性侵的对象只能是女性吗?在现如今的社会当中,男性受到性侵的很显然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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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从现如今的发展来看,男性的合法性权益同样需要保护,有很多男性同样面临着被侵犯,甚至被“性虐致死”的情况。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中国首例“连环性虐致死”案了。

01 犯罪嫌疑人周友平

2010年的10月2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

在这一案件当中,被害人有六人之多,他们全部死于一人之手,这个人便是周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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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会据此认为,周友平是一个凶神恶煞、脾气火暴的男性,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他是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甚至有几分文弱的男性。

可惜的是,在这样的外表之下,藏着的是一个思想偏激的灵魂。

周友平是一个同性恋,这六名被害人全都是在与其发生关系时被性虐致死的。

周友平喜欢看对方窒息,那会使得自己获得极大的快感。所以他在网上广泛发布了相关消息,要求对方年纪合适,并且愿意玩“窒息”。

由于周友平开出的报酬相当丰富,所以他收获了很多人的答复,他便在这些人之中挑选了几个,朝他们下了毒手。

周友平的心中非常清楚,这种窒息式的玩法是有着很大危险性的,因为这需要把人吊起来,一旦没有把握好时间,那么这个人就不可能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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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时间是多久呢?通常情况下,十几秒钟就能要了一个人的命……

周友平表示,自己非常明白危险性,所以他从来不接受自己被吊起来,只是很愿意看别人这样做,并且在满足了自己这种心理后,不顾对方死活,直接离开。

在庭审现场,哪怕面对庄严的法庭和严肃的法官,周友平脸上仍旧不见任何悔意。

甚至一派轻松地表示,自己只不过是愿意这样玩,在自己的圈子里,还有很多人这样,并且他也不愿意看到别人死,他并不是故意的。

02 “性虐致死”案所引发的争议

周友平一口咬定“自己不是故意的”,想要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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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辩护人也提出,如果对方是思想正常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话,那么他们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样的性虐待,正常人都能预见到自己会受伤甚至是死亡,那么为什么他们在一开始不拒绝呢?又为什么任由周友平把他们吊起来直到失去呼吸呢?

周友平的辩护人指出,除非这些人患有一种精神障碍,否则他们不可能这样去做。

辩护人指的精神障碍具体为性指向障碍患者,这是一种在性行为中无法控制自己 的精神障碍,即明知道自己会死,还是忍不住实施一些行为。

这一理论仿佛让周友平看到了希望,所以他一再强调自己不是故意杀人,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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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对方不愿意的话,那么就凭借自己的体形,难道能强迫对方并且把对方吊起来吗?

在庭审后期,周友平终于不再像最开始那样冷漠,他脸上有了更多的表情,甚至掉了几滴眼泪,又从兜里摸出了一张纸,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泪水。

他的解释始终只有那几句话,所要表达的观点也始终是那句“我不是故意杀人的”,但是这样的解释到底成不成立呢?法庭又会做出怎样的决定呢?

法庭上,辩护人和公诉人争论的重点主要围绕着一个主题,那就是“性虐致死”到底算不算是故意杀人。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主要体现在,他认为周友平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杀人,并且他同样患有指向性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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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高度兴奋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所以应该从轻处罚。

公诉人则表示,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周友平仅仅有性取向功能障碍,而不存在其他的精神障碍。

并且根据物证、笔录、现场痕迹等,可以充分证明周友平应当对六人的死亡负责,应当对周友平判处死刑。

最终,法院认为这起案件性质恶劣,案情重大复杂,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03 中国首例“性虐致死”案件

这起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也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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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周友平罪不至死,毕竟,对于他来说,这的确是他与对方之间的一种“情趣”,所以即使对方因此而死亡,也不能让周友平承担全部责任。

毕竟对方在这一过程中也未必不能预见死亡这一后果。

也有人认为,周友平应当被判处死刑,因为即使性虐行为是双方你情我愿,但是没有人会愿意因此而付出生命,尤其是以被吊死这种迅速死亡的方式。

周友平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一行为会导致的危害后果,就应当对对方的人身安全负责,而不是放任对方死亡结果的发生。

可以说,在广泛的声音之下,这一中国首例“性虐致死”案件,其背后的法律问题是足以引人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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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看似讲求你情我愿,但是当这样的行为引发了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相信在当时那个时代,这一问题的出现,足以推动相关法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