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抓不到?
乱闯红灯看不见?
如果你还认为
骑电动车就能为所欲为
那就大错特错了!❌
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市区交通技术监控对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向当事人发送提醒短信或拨打语音电话,告知违法行为,通过发送短信提醒、现场教育、违法处罚等方式达到闭环处置。
如果你收到这条短信
那么说明你的违法行为
已经被“电子天眼”抓拍到了!
违法驾驶人:魏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东丰路与拥军路南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兴华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驾驶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黄河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光明东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田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西安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顾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建国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湖北路与二环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李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建国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靳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建国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葛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湖北路与二环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希望以上这些被曝光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切勿再心存侥幸、任性而为
交警一直强调
事故总是与违法相随的
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
往往会令自己吃亏!
再一次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上路必须遵规守法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01
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0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03
佩戴好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徐州交警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通过多种执法方式,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规载人或载物、醉酒驾驶、违规停放等违法行为。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接下来,徐州交警还将不定期
对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
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
文明骑行,安全回家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尚亚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点赞+在看,告诉身边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