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抓‬不到‬?

乱闯红灯看不见?

如果你还认为

‬骑‬电动车就能为所欲为

那就大错特错了!❌

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市区交通技术监控对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向当事人发送提醒短信或拨打语音电话,告知违法行为,通过发送短信提醒、现场教育、违法处罚等方式达到闭环处置。

如果你收到这条短信

那么说明你的违法行为

已经被“电子天眼”抓拍到了!

违法驾驶人:魏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东丰路与拥军路南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兴华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驾驶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黄河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光明东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田某

违法时间:2024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西安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顾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建国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湖北路与二环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李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建国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靳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建国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驾驶人:葛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3日

违法地点:湖北路与二环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希望以上这些被曝光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切勿再心存侥幸、任性而为

交警一直强调

事故总是与违法相随的

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

往往会令自己吃亏!

再一次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上路必须遵规守法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01

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0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03

佩戴好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徐州交警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通过多种执法方式,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规载人或载物、醉酒驾驶、违规停放等违法行为。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接下来,徐州交警还将不定期

对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

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

文明骑行,安全回家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尚亚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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