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于家旺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战旻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何洪超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成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冀学志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石帅同志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徐阳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高、苏恩辉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倪啸尘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
徐英智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封宝国、王长淼同志任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王辉同志任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至2024年12月);
靳亮亮同志任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
提名谷学涛同志任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洪杰同志不再担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崔全星同志不再担任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刘俊檩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宋立民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国庆同志不再担任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职务,退休。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衡水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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