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于家旺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战旻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何洪超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成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冀学志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石帅同志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徐阳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高、苏恩辉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倪啸尘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

徐英智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封宝国、王长淼同志任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王辉同志任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至2024年12月);

靳亮亮同志任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

提名谷学涛同志任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洪杰同志不再担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崔全星同志不再担任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刘俊檩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宋立民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国庆同志不再担任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职务,退休。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衡水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