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福建监管局官网

公布的3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处以280万元罚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合计处以195万元罚款

多名相关人员被警告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

被处罚当事人: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志高(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枫亭支行行长)、郭婧(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溪支行行长)、顾绍伟(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溪支行行长)、黄金文(时任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枫亭支行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且相关贷款的期限、客户购商业用房首付比例不合规;三、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四、未尽职核实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普惠金融卡业务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至期货市场和股市;五、未尽职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部分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作为其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一、对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210万元罚款;二、对杨志高给予警告;三、对郭婧给予警告;四、对黄金文给予警告;五、对顾绍伟给予警告

被处罚当事人: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流动资金贷款调查不尽职,未尽职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期货市场或股市;二、流动资金贷款调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统筹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

招商银行莆田分行

被处罚当事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林国平(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莆田中心主任)、黄陈亮(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客户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五、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一、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195万元罚款;二、对林国平给予警告;三、对黄陈亮给予警告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综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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