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一起以现场办案方式结案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在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用心温情执行下,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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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于2017年按照民族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因种种原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未共同生育。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经济收入问题争吵不断,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经法官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达某某交付14头牛,判决生效后,被告合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交付标的物,原告达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起初被执行人合某某以现无牲畜可供执行为由拒绝履行交付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取证,得知被执行人合某某有牲畜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遂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在执行干警几经劝导下,被执行人合某某最终意识到逃避执法的严重后果,最终愿意将14头牛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达某某。执行干警决定速战速决,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经过约6个小时的挑选、清点、装车,被执行人合某某将14头牛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达某某。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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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持续将平安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源治理与司法为民工作主基调紧密结合,多措并举灵活运用各项强制措施,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该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执行方式的多元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刚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秉承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理念,依法慎用用好失信惩戒措施,区分有财产不履行的“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妥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传递出了司法温度与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