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设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的公示》。

作者|赵小桦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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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设置公示,床位1000张

3月13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设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的公示》。公示内容显示,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为专科医院,选址德清县,床位(牙椅)1000张(23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目前已过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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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作为浙大儿院“一院多区”布局的重要一环,莫干山院区由浙大儿院与德清县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选址于德清县智能生态城内。2020年4月,浙大儿院与德清县人民政府就合作共建莫干山院区正式签约,欲将其建设成为接轨国际,集儿科医、教、研为一体的高水平国家级儿童医疗中心。

德清县是浙江省湖州市辖县,位于莫干山脚下,处长三角腹地。据《2023年德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680.7亿元,同比增长5.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5.72万人,人口出生率5.24‰。

该院区按照“小综合大专科(院中院)”模式进行建设,主要包含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国家儿科教学培训中心四大板块,建成后将由浙大儿院进行同质化、一体化管理和运营,共享“学科-人才-科研”优势资源。医生、护士均由省级编制进行招聘,与滨江院区、湖滨院区进行统一调配。

据媒体此前报道,浙大儿院莫干山院区主体结构已于2023年1月结顶,按照规划,该院区将于2024年6月投入使用。

就在浙大儿院莫干山院区项目签约的同年9月,浙大儿院又与义乌市政府签订协议,合作共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义乌院区。按照协议,义乌市儿童医院(浙大儿院义乌院区)建成投入使用前,期间浙大儿院和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关系,义乌市儿童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后,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分设为义乌市妇产科医院、义乌市儿童医院。其中义乌市儿童医院将由浙大儿院派驻管理和技术团队,按院区模式对其进行同质化、一体化运营管理。

作为当地重点民生工程,据悉,浙大儿院义乌院区总投资11.5亿元,规划床位600张,总用地面积约5.6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7万平方米,将打造成为浙中儿童医疗中心,建设成为集儿科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儿童医院,预计在2024年底投入使用。

官网信息显示,浙大儿院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浙江省立妇幼保健院”,是浙江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也是全国首批、长三角首个同时拥有两个国家中心的儿童医院,拥有儿科领域全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医院现运行滨江和湖滨两院区,核定床位1900张,在建的莫干山院区(开放床位1000张)和义乌院区(开放床位600张)计划于2024年竣工。2023年医院门急诊量416.7万人次,住院人数10.5万人次,开展手术4.3万人次。

政策加强专科医院发展,为社会办医发展提供“指导”

前不久,浙江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一批专科医院提升做强,就明确支持包括浙大儿院莫干山院区、义乌院区在内的医院建设四大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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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按照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转型一批、联盟一批的发展思路,推动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专科医院规范化、差异化发展,促进多元办医主体协同发展。到2027年,全省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30%以上,专科医院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10%以上。

各地在新增医疗资源时,要将专科医院作为优先考虑事项,纳入“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增补项目和“十五五”规划谋划项目。

该《指导意见》在全省专科医院建设过程中还就“支持社会办专科医院健康有序发展”专门进行了“规划部署”,知名医改专家、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撰文分析认为,对于社会办医来讲既是一次重要的机遇,也是一个重大挑战。

《指导意见》提出,发挥社会力量在专科医疗领域的优势和特点,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三是支持社会办专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行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广泛认可的医疗集团。

徐毓才认为,这三个方面应该是社会办专科医疗未来可以挺近的“蓝海”,第一部分讲的是“紧缺领域”,社会办医可以“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当好“补充”;第二部分讲的是新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有优势,可以“捷足先登”;第三部分讲的是“发展方式”,可以实行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走医疗集团路子。

在社会办专科医疗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的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小型化、社区化、门诊化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便利可及的医疗服务。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学科、人才、技术、科研等合作交流。

徐毓才在撰文中称,这一思路也是非常适合社会办医的一条路径,也是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短板,发展小型化、社区化、门诊化医疗机构,如同“毛细血管”可以将触觉深入到群众之中,而且从投资效益角度也经济划算,也能更好发挥社会办医优势。

《指导意见》已经给社会办医划定了发展路径,尽管只是浙江对于社会办专科医院的“指导”,实质上也是社会办医发展的必然路径,对全国其他地方也有比较强的指导作用。

总体上看,社会办医应该如何生存与健康发展,实际上需要从两方面考虑,一个是要做好市场调研,一个是搞清自身资源,也就是知彼知己。而这些,也为社会办专科医院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