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州、东莞、湛江等地网友表示

收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短信

短信显示

电子监控抓拍到

他们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存在逆行、走人行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需按要求缴纳罚款/接受教育

广州遮挡车牌也没用

“电子天眼”可自动识别

广州交警表示

2023年起

广州“电子天眼”

就开始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截至2024年3月26日

广州在用的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共30余套

分布在东风路、中山大道、天河北路

等30多个点位

在天河北路和体育西路交界处的电子抓拍 图/广州日报

目前

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

可以拍摄闯红灯

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

闯限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

番禺车主收到的处罚短信

为了逃避抓拍

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对车号牌进行遮挡

对此

广州交警表示

目前的抓拍设备

能自动识别车牌信息

“即使车主对车牌进行遮挡

也不影响抓拍设备识别号码牌”

被抓拍到不处理

行不行?

一旦被发现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

经提醒仍不处理

会有民警上门提醒、教育当事人

此外

电动自行车违法

一般罚款20元~50元不等

不及时处理还要缴纳滞纳金

深圳: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不戴头盔罚200元

2023年11月1日

深圳推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明确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

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也明确了

电动自行车的违章处罚标准

1、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

6、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注:具体以深圳官方公布的为准)

东莞:“电子天眼”24小时抓拍

多次违法将影响个人征信

在东莞

大岭山、企石、横沥

高埗、茶山等镇街

都设有24小时“电子天眼”

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逆向行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

都会被抓拍到

没戴头盔

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冲红灯:罚款20元;

2、逆行:罚款50元;

3、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50元;

4、未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乘坐人员罚款20元;

5、违法载人:罚款50元;

6、电动车未登记/未挂号牌:罚款50元;

7、驶入高速公路驾驶:罚款50元;

8、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注:具体标准以各镇街公布的为准)

莞城车主收到的处罚短信

湛江:全市范围内抓拍违法行为

2024年2月1日起

湛江正式启用人脸抓拍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目前已有车主收到处罚短信

湛江车主收到的处罚短信

湛江公安的公告显示

目前全市已启用电子监控设备

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摩托车违法超员;

3、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4、无证驾驶摩托车;

5、逆行;

6、闯红灯;

7、不按车道行驶等。

凡被抓拍到违法行为的

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

行为人需按时到交警部门接受核查处理

视频精选

来源: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广州发布、广州日报、深圳新闻网、东莞阳光网、湛江发布、小红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