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婴儿出生后需及时办理出生登记,您知道该如何办理吗?快来点开视频看看!

 惠东政务通④丨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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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政务通④丨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且均为家庭户,在国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办理所需材料

①入户方的居民户口簿

父母一方的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④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办理方式

●现场取号后由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由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惠州市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可当场办结。

●若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或6周岁以上(含6周岁) 由窗口受理申请。

其他情形

1.父母离婚,提供入户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并签署同意声明书,新生婴儿可随非抚养权属方入户;

2.属非婚生育,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氏与父母姓氏不一致,提供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亲属关系证明;

4.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5.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供卫健部门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如产检记录、疫苗接种证等)。公安机关在调查其没有境外身份及其他户口的情况下,办理出生登记。

来源:惠州头条

编辑:邹志远

一审:丘奇文 二审:程 锟 三审:骆潭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