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蜀山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推动青年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激励和引导更多青年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实际,共青团蜀山区委特制定《蜀山区青年志愿者积分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一、志愿者条件
(一)在合肥工作或生活,年龄一般在14—40周岁,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出于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个人;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志愿者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志愿汇app,加入“团蜀山区委”志愿服务组织;
(二)共青团蜀山区委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
蜀山团区委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志愿者积分认定及兑换方式
团区委对志愿者实行年度积分认定,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汇app上参加“蜀山团区委”发布的活动服务时长累积积分,原则上服务一个小时积5分,积分可兑换相应志愿服务纪念品,提供餐食或安排集中乘车的志愿服务一个小时积2分。志愿者根据积分兑换相关权益,权益兑换内容由团区委视情调整确定,将在“蜀山共青团”公众号及时发布。
积分兑换礼品展示(图片仅供参考)
五、志愿者服务积分兑换流程
(一)积分申报。志愿者如实填写积分兑换申请表,于每季度1日—5日,申请兑换。
(二)团区委对志愿者提交的积分兑换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志愿者现场领取。
来源 | 丁海 孙雨静
审核 | 朱琛琛 责编 | 吴亚晓岳 编辑 | 祁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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