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应该履行法定程序,如:各级政府的批复、征地前的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等都有明确要求。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就想直接征收我们的土地,这无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作为被征收人我们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通过一个我们代理的案件,告诉您律师是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阻止政府的强制征收行为。
案例简介

王某在安徽某市的城郊有合法房屋,当地政府在2019年9月发布了征地公告,王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是一直到2022年11月,政府才委托相关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来测量,最后却根据19年的补偿标准要对王某进行补偿,王某自然是相当不满,一直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2023年4月,政府向王某作出了《责令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王某气愤至极,当即决定找律师进行维权,在多放打听下,选择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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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康律师团队在经过对案件详细分析后,随即针对该决定书提出了行政复议,而复议的结果却是维持原决定。如此情况下,律师也只能以行政诉讼手段来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了。

京康律师办案风采

在诉讼过程中,京康团队的律师先是对本案进行了充分的剖析,提出应该先确认房屋的货币补偿标准,如果按照2019年的标准,肯定是不合理,不合法,且显失公平,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政府在公开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上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这属于程序违法。因此我们要求法院判决认定政府的征收行为违法,撤销违法的决定书,按照法定程序给以王某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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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在京康律师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使二审法院作出了合理合法判决:判决撤销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也判决政府的责令交出土地行为违法。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